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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2024年5月10日起,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住房公积金逾期还贷的职工,可能影响个人征信。

据悉,新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下同)、借款人配偶、担保人、担保人配偶均须签署《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授权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报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信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分期按月偿还的方式还款,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月约定还款日发起贷款回收划扣,逾期情况将会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为此,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记录,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造成不良征信,借款人应及时关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确保在还款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还款账户。借款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不良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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